在家电大卖场买回热水器,不料由于安装不当,市民章艺和父母在家洗澡时一氧化碳中毒。
2005年5月,女市民章艺一家在南京某家电卖场购买了一台热水器,同月上门安装。2006年2月7日下午,章艺和母亲在使用热水器洗澡时,发生一氧化碳中毒,当时,章父也在家,一并也造成章父一氧化碳中毒。事发后,一家三口被送往医院,经诊断为急性煤气中毒,而祸根就出在热水器的安装不当上。
2006年7月,章家与大卖场所在的电器公司签订协议:电器公司支付章家医疗费用合计1.7万余元;章家后期如出现因一氧化碳中毒引发后遗症(以医院证明为准),有权根据医院证明通过法律途径追究电器公司相关责任。

“最怕留下后遗症,却似乎如影随形!”按章艺的话说,自己只有20多岁,上次煤气中毒后,常常头晕、记忆力减退,而这样的症状在煤气中毒前从来没有过,为此,她数次去医院就诊。不日,章家为“后遗症”的事,跟原先的那家电器公司交涉,后无果而终。今年初,章艺起诉至浦口区人民法院,向电器公司索赔各项损失合计7400余元。
法院认为:双方签订的协议合法有效。双方所签订的协议中已约定以医院证明为准,现医疗机构已诊断章艺的病情为煤气中毒后遗症,故其主张赔偿损失,于法有据。法院一审支持了其中的合理部分4200余元,判决由电器公司予以赔偿。(文中当事人系化名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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